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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日期: 2024-07-0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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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部分监事、高管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廖晓霞女士、廖晓东先生、黄昌礼先生、张翠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贵才先生、周俊祥先生、黄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董事王凤仁先生、王方华先生、顾霓虹先生和李少弘先生(王方华先生、顾霓虹先生和李少弘先生连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以上董事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贵才先生、周俊祥先生、黄瑞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3年11月)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全文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并签订相关采购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廖晓霞女士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公告》全文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2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11月30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廖晓霞女士,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61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无线电物理专业。历任江西工学院教师、深圳大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江泰企业深圳办事处负责人,1998年2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奥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明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深圳市政协常委、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中国直流电源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理事、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深圳校友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霞女士持有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欧华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966,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0%;廖晓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廖晓东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无线电与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奥特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贝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特迅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明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奕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立中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博合百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38%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为姐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黄昌礼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年6月至2008年1月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技术指导自由职业;2008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院长兼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股,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翠瑛女士,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玫瑰英文书院,香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先后就职于REGENT EXPORT CO.LTD、香港鸿图电子公司,现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张翠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贵才先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地理系,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现任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院长,深圳市政协常委。

  截止本公告日,李贵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周俊祥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2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科学系,1989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目前兼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21)、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06)及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731)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黄瑞女士,中国国籍,1962年9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历任南昌大学法学院(原江西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教授、副院长等职务,现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主任、教授,兼职律师。

  截止本公告日,黄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1)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576,950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576,950股,全部为普通股。”

  (2)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除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以外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担保;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 万元(含30 万元)至300 万元(含300 万元)及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 万元(含300 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 万元) 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超过上述权限事项均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则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万元但小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但小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董事候选人黄昌礼先生的简历部分有误,现更正如下:

  “黄昌礼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年6月至2008年1月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技术指导自由职业;2008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院长兼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黄昌礼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年6月至2008年1月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技术指导自由职业;2008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院长兼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股,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他内容未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