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合肥市工商局2018年度流通领域电子数码类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初检情况通报》。该通报称,2018年11月,合肥市工商局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全市11家企业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电子数码类商品15组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根据抽检结果,此次抽检合格商品10组,合格率66.67%。
从商品种类来看:本次抽检的15组商品中,音频功率放大器共抽取4组商品,合格2组,不合格2组,合格率为50%;液晶显示器共抽取2组商品,合格2组,不合格0组,合格率为100%;移动电线组商品,合格0组,不合格2组,合格率为0%。
从网络平台分布情况去看:淘宝共抽检6组商品,合格3组,不合格3组,合格率为50%;天猫共抽检7组商品,合格5组,不合格2组,合格率为71.43%;苏宁共抽检2组商品,合格2组,不合格0组,合格率为100%。
在本次抽检的商品中,涉及不合格的检验测试的项目主要有:标志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传导连续骚扰。
1.有1个组商品的铭牌上标注有非热带天气特征情况下使用的标识:“”,但是说明书里面没有给出标志的解释说明,不符合GB8898-2011标准第5章“标志和说明书”的要求。缺少该标志的解释造成的危害是:无法指导使用者更好的理解该符号的意义和容易造成气候误使用引起危害。
2.有1个组商品的铭牌信息全部为英文未使用规范中文,不符合GB8898-2011标准第5章“标志和说明书”的要求。未使用规范中文的危害是:无法更好的指导使用者认知和使用该商品。
3.有1个组商品使用了可更换锂电池,使用说明书需要有相应的警告语句或类似语句“如果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只能用同样类型或等效类型的电池来更换”;缺失该说明语句会造成的危害是:不一样的电池与设备之间可能会存在不兼容的情况,轻易造成电池的过充或过放从而引起电池爆炸。
有1组的商品,在经过湿热处理后,L、N极与机械开关表面之间进行3000V/1min抗电强度试验时,机械开关发生击穿,属于严重不合格。GB 8898-2011要求危险带电零部件与可触及零部件应满足加强绝缘,对于加强绝缘,应在湿热处理后,承受相应的抗电强度而不发生击穿。
有1批的商品所配的电源适配器经过湿热处理后,L/N到USB输出端子之间进行3000V/1min抗电强度试验,绝缘击穿,不符合GB 4943.1-2011标准第2.9条、5.2条要求。该项造成的危害是:引起触电危险。
有1组的样品,其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初次级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能够满足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的要求,属于严重不合格。该项造成的危害是:引起触电危险。
有1组的样品,其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符合GB/T 22450.1-2008标准要求。电子科技类产品在工作中会产生高频谐波信号,这些高频信号通过电源端子经电网传播,将带来电磁污染,如果产品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会骚扰周围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严重的还可能对电网的安全运行及人体健康造成不好的影响。
(一)消费的人在购买商品时应尽量在正规的商家购买,这样产品质量相对有一定的保证。在购买时一定要向卖方索要购买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产品的名字、购买时间和销售单位。应注意该产品有否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3C认证检测是保最基本的安全性,只有那些通过了3C认证的商品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切勿购买那些三无产品。
(二)消费者在选购时不能一味考虑低价,而应考虑质量、安全、常规使用的寿命等情况。一些厂家为追求利润,在生产和制造中使用低劣零部件来减少相关成本的做法会给消费的人带来安全隐患。
(三)在购买时不能仅贪图方便、便宜,更应在购买时多懂产品信息。消费的人在购买时应挑选国内比较有知名度的专业生产该产品的公司制作的产品,在质量上才相对有保证。
(四)使用说明书是产品安全的一个很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的人在使用购买到的产品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在使用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里面的规定做相关操作,否则会影响后续的使用,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故障或者引发火灾,如果消费者不注意到使用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不进行相关警告,比如把带有锂电池的产品放在过热的环境中,这将是很危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