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新宏泰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及一致行动人沈华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产业集团”)、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盛”)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赵汉新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及不谋求控制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无锡产业集团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中占多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宜达成一揽子安排。
上述安排完成后,新宏泰控制股权的人将变更为无锡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国资委。
在本次控制权变动前,无锡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国盛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135.38万股,股权比例为27.91%。从最新的十大股东明细来看,截至三季度末,无锡产业集团及无锡国盛分列新宏泰第二及第三大股东,持股票比例分别为15.65%、12.26%。
而赵汉新、赵敏海在变动前为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285.47万股,股权比例为28.92%。
记者注意到,控制权变动前,赵汉新、赵敏海及一致行动人沈华与无锡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国盛的合计持股票比例相差仅1.01%。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赵汉新约定减持不低于上市公司2%股份(不低于296.32万股)后,赵汉新、赵敏海及一致行动人沈华合计持股票比例低于无锡产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无锡国盛合计持股比例0.99%。
持股比例仅相差不到1%,赵汉新、赵敏海、沈华还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在《战略合作协议》《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生效、上市公司董事会完成改组(无锡产业集团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中占多数)后,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将由赵汉新、赵敏海变更为无锡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赵汉新、赵敏海变更为无锡市国资委。
“拟变更的控制股权的人与前控制股权的人持股比例相差不大,但是实际控制人已经变更为无锡市国资委以及将进行董事会改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已真正转移与变更。”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之所以签署这份协议和前控制股权的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就为了防止持股票比例相差较小的原大股东未来以增持或变相增持股份的形式争夺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造成公司治理动荡。”
同日,赵汉新即发布了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296.3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592.6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新宏泰,上市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战略合作协议》约定需减持的不低于2%股份并未规定何种减持方式,赵汉新合计减持的股份不超过6%。在减持计划公告中,赵汉新拟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新宏泰主营业务为断路器核心部件、低压断路器及刀熔开关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低压断路器、断路器配套用BMC/SMC模塑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及制品、微型电机及电动操作机构、刀熔开关等。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目前,断路器产品在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包括物联网控制、电力物联网、大数据及远程控制等方向,产品的升级迭代越来越明显。此外,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包括储能等新型电力系统应用中,智能化、高电压、大电流的断路器产品需求也会加大。”
具体来看,断路器市场需求受电力装机容量和电网投资提高、工业领域需求和城镇化带动需求等诸多因素影响。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背靠国资,既能轻松的获得更多产业资源加持,也能和国资体系中的别的企业形成产业协同,提升企业竞争力。”
柏文喜表示,“国企参与投资上市公司并持股票比例超过5%,有利于充分的发挥国企资源协同和战略背书作用。国企在获取战略利益的同时,既与市场风险充分隔离,又保留随时行使不受限退出权,还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国企自身利益和发挥国企参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