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原邮电部设计院)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的唯一编制单位上世纪 60年代,邮电部设计院的防雷专家就对工程中出现的雷害事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 1986 年开始编制国内外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理论用于通信局(站)的标准 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规定》(综合楼部分)到YD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的颁布已经是第五个标准了, YD5098-2001 使通信局(站)的防雷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该标准采取广泛与 IEC 及 ITU 等相关国际标准接轨的编写方法,不但结合了中国国情,也最大限度地考虑了通信局(站)的详细情况而推出的集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与国际接轨的工程设计标准。目前已经在通信局(站)防雷工程中起到很明显的效果,全面的解决了占通信局(站)雷击事故 85% 以上的雷电过电压保护问题,下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与移动通信及网络系统的防雷等有关问题进行介绍。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的基础应建立在联合接地、均压等电位分区保护之上是很重要的, 另外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根据电磁兼容原理 ,按防雷区划分,对电涌保护器的安装的地方进行合理规划。
从通信局(站)雷击概率的统计分析,近年来虽然对通信局(站)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进行了大量的改造, 但雷电产生的浪涌电流还是造成通信设施的损坏,雷击使通信中断的事故时有发生,根据国内外有关联的资料的统计雷击造成通信设施损坏事故的85% 是雷电过电压引起的,因此对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的保护就更为重要。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并非是简单的、单一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器件应用,而是应用电磁兼容的原理根据雷电保护区的划分,对一个通信局(站)做综合、多级雷电过电压保护。
通信局(站)传统的雷电浪涌保护方法,在选择浪涌 SPD 件时,仅考虑被保护的通信设施本身,没有根据电磁兼容(EMC)原理,把局部或单一的保护措施归结到系统防雷,即整体防护的概念。由于缺乏通信局(站)系统和整体的观念,导致在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网络,甚至在雷电防护的薄弱环节的不同点安装过电压保护器时,各类防护器件之间不能相互协调、相互之间不能控制。由于防护器件在设计时,其防护性能仅仅是从被保护设备本身的需求,而通信局(站)系统的防护,各级防护器件是相辅相成的,互相影响的,此时用以局部防护的过电压器件不能有效的发挥其防护性能,影响了通信局(站)的整体防护。其他的还有一个重要的立论基础,通信局(站)的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必须是建立在联合接地基础上。
YD5098—2001总则强调了规范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和各类保护器件选择的技术是依据,所用电涌保护器必须是经信息产业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测试的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 信部规 [2001]588 号文规定 自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其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吉通公司、铁通公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的单位,其防雷接地工程都一定得执行该标准 。
2)YD/1235.2-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测试方法》
根据国际电联提供的世界年雷暴日分布统计,中国是世界上年雷暴日最多的国家之一,因此中国的雷害事故就更加频繁。我国的防雷专家在长期的广泛探索中,结合 IEC 、 ITU-T 相关文件,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通信局(站)防雷保护设计方法,有效的降低了雷击概率,但是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还有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待解决。最近将要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技术方面的要求》、《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测试方法》又是与国际ITU、IEC、UL、IEEE相关建议接轨,并结合了中国国情的体现,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的防雷接地标准可以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铁通、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它系统的通信行业的各类通信局(站)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